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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2013年十月份第九期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交费的通知
来源: 点击次数:5059次 发布日期:2013-10-9
一、交费须知
1、本期交费只接受已在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试验检测工作委员会(网址:http://www.ticc.cn)成功注册学员;
2、交费前请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信息是否正确;(身份证号码以二代身份证号码为准;姓名请填写身份证上真实姓名,请勿用网名或曾用名;证书如有两本或以上,证书编号都应注册。详细情况参照网上报名注解)。交费学习后如因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而导致学时无法顺利提交等情况,由个人承担后果;
3、学员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检测工程师、检测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证书原件或遗失,请补办后再参加报名。
4、第九期汇款时间:10月8日-10日,参加人员将按照费用办理先后顺序,进行学习人员名单确认并公示,本期参加人数暂定200人。报名人员达到预计人数后,就会群发短信通知剩余人员停止汇款,并会在继续教育学习188171719QQ空间公布本期人员名单。
5、请认真阅读以上要求,避免出现不能正常报名。
二、交费金额以及培训时间:
1、交费金额:(教材及资料费用)600元/人,食宿自理;
2、上课时间:
审核报到:2013年10月21日
上课时间:2013年10月22—24日
三、交费方式:本地转账或外地汇款
收款人:河南交院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170202110920000793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苑名都支行
并在附言栏注明:款项用途(检测费或咨询费、技术服务费)
财务办公电话:杨老师 0371-60868188 培训中心: 魏志峰 13938228280
四、汇款后
1、请把汇款凭证、银行卡户名、汇款时间、参加学习人员姓名、付款方名称(发票抬头即报销单位)、开票项目名称(1.检测费、2.咨询费、3.技术服务费)以及近期小照片(小2寸蓝底彩色照片标准:3.5cm x 4.5cm)照片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期数。发送到188171719@qq.com。
2、邮件发送后请按照以下格式发送手机短信:期数、银行卡户名、参加学习人员姓名、汇款时间,汇款后要求是否发送邮箱,承诺按时参加。例如:(九期、张三、张三、15:30、凭证已发邮箱、按时参加)到手机13938228280。
3、如果非本人办理汇款,请一定在凭证上写上参加学员姓名。如果是网络转账没有凭证,请发截图并在发过来截图上标注学员姓名。
温馨提醒:发票单位和开票项目名称一旦确定不可更改,望慎重填写。 河南交院公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2013年10月8日
友
情
链
接
